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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第二批)
2023-09-15 15:01  

根据《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要求,请下述应聘人员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员

2023年7月13日-9月15日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教师1、教师2岗位应聘人员;

2023年6月8日-9月15日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

二、时间

2023年9月25日(周一) 上午8:30-11:30

三、地点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北校区办公楼三楼报告厅(3A304)

四、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签字的《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中级(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与报名时提供的一致)、考生诚信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注:以上2、3、4项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查看原件,复印件留存)。

五、其他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车辆及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请各位考生提前规划好路线,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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