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要求,请下述应聘人员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员
2023年9月16日-12月31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
二、时间
2024年1月15日(周一) 上午9:00-11:00
三、地点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北校区办公楼三楼报告厅(3A304)
四、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签字的《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中级(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与报名时提供的一致)、考生诚信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注:以上2、3、4项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查看原件,复印件留存)。
五、其他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车辆及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请各位考生提前规划好路线,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