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级和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已于2024年5月24日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页发布。按照上级有关招聘政策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具体见附件)。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北校区图书信息中心一楼报告厅进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6日(周四)上午:8:30-11:30
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签字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
2.本人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与研究方向一致的毕业证书或提供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佐证材料。
5.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由定向或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1)管理1岗位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实验实训指导教师1岗位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交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
注:以上2、3、7项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查看原件,复印件留存);1、4、5、6审核并留存原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截至资格复审结束当日17:00,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材料,否则视为放弃递补资格,递补人选名单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车辆及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请各位考生提前规划好路线,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
2.未尽事宜以招聘简章和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