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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第二批)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4-12-26 10:46  

根据《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要求,请下述应聘人员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员

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教师2、教师3、教师5岗位应聘人员;

二、时间

2025年1月2日(周四)上午9:00-10:30

预计1月2日下午面试,具体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请各位考生提前安排好时间。

三、地点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北校区办公楼三楼组织人事处(3C306,从办公楼A区入口上三楼)

四、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签字的《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中级(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与报名时提供的一致)、考生诚信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与研究方向一致的毕业证书或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5.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应聘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注:以上2、3、5项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查看原件,复印件留存)。

五、其他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车辆及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请各位考生提前规划好路线,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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